国务院关于《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23〕136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湖南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湖南省是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地区,是我国工业发展的重要省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在推动中部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彰显新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湖南新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湖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372.6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804.1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18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34.5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强化与长三角城市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联动布局,协同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积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中部崛起,对接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稳定优质耕地布局,实施耕地提质改造和污染耕地治理,优化特色农业布局,打造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高地,提升长江中游平原商品粮生产基地和长江中下游农产品主产区农业现代化水平。实施长江、洞庭湖、湘江等大江大河以及罗霄山、幕阜山等重要山脉的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江河源头水源涵养保护,加大对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和候鸟迁徙通道的保护力度,维护提升洞庭湖生态系统稳定性,统筹推进长江干支流沿线治污治岸治渔,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守护好一江碧水。协同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加强长株潭都市圈一体化布局,促进长株潭、洞庭湖、湘南、大湘西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完善均衡共享的公共服务空间体系,构建城乡生活圈,县域统筹分级分类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加快形成结构合理、方式优化、区域协调、城乡一体的发展新格局。布局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完善综合防灾减灾设施,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构建多中心、多层次、内联外通、双向开放的空间网络。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加强对张家界、南岳衡山、城头山等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提升红色文化资源价值,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建设具有山水景观特色和丰富历史文化资源的美丽宜居湖南。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湖南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湖南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2023年11月30日 【编辑:刘阳禾】
中新网阳泉12月7日电 题:山西平定县石门口乡:解锁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密码”
作者 赵波 石玺慧
近年,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石门口乡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实现乡村振兴的途径之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发展乡村优势特色产业。
如今,石门口乡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已全部清零,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100万元以上的村有5个,50万元到100万元的村有4个。
从“独善其身”到“互利共赢”
机制融合,拓宽利益联结是集体经济发展的关键。石门口乡明确集体、企业和农户的收益分配、分红比例,共同致富。
图为徐峪沟村黄牛养殖基地。赵波摄
徐峪沟村有着得天独厚的畜牧养殖条件。为改变村里经济结构单一、收入来源少、产业发展较弱的困境,该村决定发展黄牛养殖产业。“今年年初,我们决定修建2个养牛棚、草料房,购买黄牛50头,到年底累计投资250万元,黄牛存栏达150头。”徐峪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翟三斐说,其间,利用本村3000亩玉米秸秆,加工成饲草用于黄牛喂养。
特色苗木种植带动致富是石门口乡的新目标。徐峪沟村2016年种植连翘200亩,2022年进入盛产期,每年增加集体收入10万元。同样,东郊村在考虑钱、地、人三方面因素后,利用村中闲置400亩土地资源,引进连翘种植。
从“沉睡资源”到“发展资本”
石门口乡不断提高乡村高质量发展的“含绿量”。“我们结合各村实际,探索出依托村经济合作社、现有资源、特色产业、服务和项目等五条基本路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石门口乡党委书记申文军介绍。
以枣岭村为例,去年,该村将全体村民耕地的90%流转回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由其统一经营,更好地将撂荒地复垦、坡地条田小块地扩展为大块地,通过统购、统产、统销的经营模式,种植发展玉米、杂粮、药材等,该项目为村集体经济增收100余万元,新增“吨粮田”百余亩。
石门口乡通过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家底”,进一步盘活了山水林田地等资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
从“零散无序”到“统筹推动”
石门口乡依托村集体可支配的资源、资产、资金,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供集约化服务。
南上庄村成立合作社,建成30个香菇大棚,务工农户既是生产者也是受益者。同时,利用本村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引进17家企业入驻,为300多名村民解决就业,年人均工资4万元。
在桥头村,多年来杂草丛生的300亩撂荒地被治理成肥沃良田,全部种了高粱、红薯,为该村石桥酿造厂提供原料,为村集体增收12万元。
当前,围绕产业布局,石门口乡正在不断挖掘优势资源,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空间,进一步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完)